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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靳江河排口清淤工程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靳江河排口清淤工程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12-20
  • 访问量:0

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靳江河排口清淤工程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概要描述】

  • 分类: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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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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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靳江河排口清淤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1室)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2024-01-02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G-F202312200020
  项目名称:靳江河排口清淤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3009601.4元
       最高限价:3009601.4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金额(元)
1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靳江河排口清淤工程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1 3009601.4 3009601.4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磋商文件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③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指“20236-202311中任意连续三个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12-27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1室)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等原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4-01-02 14:3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4-01-02 14:30
       2、开启地点: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2023-12-20起至2023-12-25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731-88051319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路336号湖南省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A1栋23楼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晗、祝婷、段得前、吴颖
电 话:0731-84452269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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