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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望江路北片P01-A57/A61/A72地块城市设计项目询价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3-10
- 访问量:0
望江路北片P01-A57/A61/A72地块城市设计项目询价公告
【概要描述】 一、项目概况与咨询内容
1.采 购 人:湖南智谷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望江路北片P01-A57/A61/A72地块城市设计项目;
3.项目概况:望江路北片P01-A57/A61/A72地块位于岳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坪大道与东山湾路交汇处西北侧,玉璞路两厢,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其中P01-A57地块净用地面积约32947平方米,容积率2.5,总建筑面积82368平方米;P01-A61地块净用地面积约70725平方米,容积率2.5,总建筑面积176813平方米;P01-A72地块净用地面积约32202平方米,容积率2.5,总建筑面积80505平方米。以上三宗地净用地面积总计1358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9685平方米。以上三宗地建筑密度均≤24%,绿地率均≥40%。
4.采购内容:按照采购人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P01-A57/A61/A72地块前期规划要求》及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局关于印发《湖南湘江新区地块城市设计管理操作手册》(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地块城市设计文本及图则(含至少两个总平方案、一张效果图)。
5.服务时间要求:投递人在收到采购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后12个日历天内提交城市设计文本及图则。
6.质量要求:经采购人审批通过后报湘江新区,城市设计方案成果通过专家评审会,取得湘江新区国土规划局出具的评审意见及城市设计图则。
7.设计上限值:本合同工程设计费按湖南省城乡规划学会2013年7月发布的《湖南省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计算后下浮40%计取,合同金额上限值为10.36万元。
8.付款方式:(1)乙方提交正式城市设计文本,相关成果文件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取得审批认可后支付至80%;(2)协助甲方土地挂牌,提供技术服务结束后支付至100%。
二、投递要求
1.投递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4.投递人近3年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5.投递报价在上限值的基础上报优惠率,优惠区间为0-100%。
6.投递人按照投递文件目录要求进行投递。
三、回复时间及地址
投递人须在2022年3月15日上午12点前将签字盖章的投递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后送达采购人办公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8号岳麓高新区管委会大楼二楼
四、评选办法:最低报价法。
五、联系人:贺女士 联系电话:18229871945
投递文件目录
1.投递函
2.报价一览表
3.营业执照
4.询价公告中要求提供的投递单位资质证明
5.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等)
6.相关人员资格证明(如有)
7.投递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附件1
投 递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询价公告上限值的基础上优惠 %的投递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贵司要求的工作内容。我方承诺严格按照本询价公告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提供合格的工程设备、材料或服务(该投递报价优惠率为中标优惠率,不含上限值优惠率)。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项目的工作, 天(日历日)内完成,并确保设计服务质量达到 合格 标准。我方同意本投递函在询价公告规定的提交投递文件截止时间后,在 90 天内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随本投递函递交的投递资料,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递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递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报价
优惠率:下浮 %
大写: 元人民币整
小写: 元人民币整
设计负责人
备 注
投标人应根据设计上限值与自身所报的优惠率填报具体金额,该优惠率为中标优惠率〔计算公式:(1-投标报价/103600)×100% ﹞,不含上限值优惠率;该金额仅作为投标报价评审计分所用,不作为结算价。
投递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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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与咨询内容
1.采 购 人:湖南智谷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望江路北片P01-A57/A61/A72地块城市设计项目;
3.项目概况:望江路北片P01-A57/A61/A72地块位于岳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坪大道与东山湾路交汇处西北侧,玉璞路两厢,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其中P01-A57地块净用地面积约32947平方米,容积率2.5,总建筑面积82368平方米;P01-A61地块净用地面积约70725平方米,容积率2.5,总建筑面积176813平方米;P01-A72地块净用地面积约32202平方米,容积率2.5,总建筑面积80505平方米。以上三宗地净用地面积总计1358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9685平方米。以上三宗地建筑密度均≤24%,绿地率均≥40%。
4.采购内容:按照采购人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P01-A57/A61/A72地块前期规划要求》及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局关于印发《湖南湘江新区地块城市设计管理操作手册》(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地块城市设计文本及图则(含至少两个总平方案、一张效果图)。
5.服务时间要求:投递人在收到采购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后12个日历天内提交城市设计文本及图则。
6.质量要求:经采购人审批通过后报湘江新区,城市设计方案成果通过专家评审会,取得湘江新区国土规划局出具的评审意见及城市设计图则。
7.设计上限值:本合同工程设计费按湖南省城乡规划学会2013年7月发布的《湖南省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计算后下浮40%计取,合同金额上限值为10.36万元。
8.付款方式:(1)乙方提交正式城市设计文本,相关成果文件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取得审批认可后支付至80%;(2)协助甲方土地挂牌,提供技术服务结束后支付至100%。
二、投递要求
1.投递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4.投递人近3年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5.投递报价在上限值的基础上报优惠率,优惠区间为0-100%。
6.投递人按照投递文件目录要求进行投递。
三、回复时间及地址
投递人须在2022年3月15日上午12点前将签字盖章的投递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后送达采购人办公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8号岳麓高新区管委会大楼二楼
四、评选办法:最低报价法。
五、联系人:贺女士 联系电话:18229871945
投递文件目录
1.投递函
2.报价一览表
3.营业执照
4.询价公告中要求提供的投递单位资质证明
5.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等)
6.相关人员资格证明(如有)
7.投递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附件1
投 递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询价公告上限值的基础上优惠 %的投递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贵司要求的工作内容。我方承诺严格按照本询价公告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提供合格的工程设备、材料或服务(该投递报价优惠率为中标优惠率,不含上限值优惠率)。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项目的工作, 天(日历日)内完成,并确保设计服务质量达到 合格 标准。我方同意本投递函在询价公告规定的提交投递文件截止时间后,在 90 天内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随本投递函递交的投递资料,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递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递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
服务内容 |
|
报价 |
优惠率:下浮 % 大写: 元人民币整
小写: 元人民币整 |
设计负责人 |
|
备 注 |
投标人应根据设计上限值与自身所报的优惠率填报具体金额,该优惠率为中标优惠率〔计算公式:(1-投标报价/103600)×100% ﹞,不含上限值优惠率;该金额仅作为投标报价评审计分所用,不作为结算价。 |
投递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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