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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长潭西线以西片B31、B48地块回填场建设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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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长潭西线以西片B31、B48地块回填场建设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概要描述】
- 分类: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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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长潭西线以西片B31、B48地块回填场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雷锋大道1389号征鸿·城市时光商业广场商务办公楼80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04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G-F202408220041
项目名称:长潭西线以西片B31、B48地块回填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2261565.86元
最高限价:2261565.86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土石方工程 | 长潭西线以西片B31、B48地块回填场建设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2261565.86 | 2261565.86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磋商文件。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5月-2024年7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相应证书、承诺书(格式自拟),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4、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8-30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雷锋大道1389号征鸿·城市时光商业广场商务办公楼805)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8月23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领取磋商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4-09-04 14:3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雷锋大道1389号征鸿·城市时光商业广场商务办公楼805)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4-09-04 14:30
2、开启地点: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雷锋大道1389号征鸿·城市时光商业广场商务办公楼805)
六、公告期限:
自2024-08-23起至2024-08-28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先生 |
电 话:0731-88096759 |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路366号检验检测产业园A1栋23楼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晓林、罗慧 |
电 话:0731-88325667 |
地 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雷锋大道1389号征鸿·城市时光商业广场商务办公楼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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